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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臺北醫學大學楓林文學獎徵稿

  •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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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學年度臺北醫學大學楓林文學獎

徵稿須知

一、活動主旨:為形塑校園藝文風氣,提升學生感知與敘事能力,並培養學生藉由文學書寫與影像敘事,觀照自我、探索世界之態度與品味。
     本次優選作品獎於校內公開展演。

二、參與對象:臺北醫學大學全體教職員生(包含一校三院)

三、徵件規定及活動期程:

1. 徵稿期間:自即日起至 2017  11 3日(五)17:00 截止

2. 徵稿形式:請同時繳交電子檔及紙本。

3. 檢附資料:
(1) 稿件。
(2) 投稿基本資料表。
(3) 投稿聲明及同意書。
(4) 身份證與存摺影本。(頒予得獎者獎金及確認身份用,可事後繳交)

4. 徵件規範:
(1) 組別與字數:
a. 新詩:字數 500 字、行數 40 行以內
b. 散文:字數 5000 字以內
c. 攝影:每人限定參賽一幅。
d. 教職員:限新詩、散文或攝影類,徵件規範同上。
(2) 同一作者得同時參與不同類別之徵件,惟每類別以一篇作品為限。
(3) 投稿作品請以中文形式創作,恕不接受集體創作或翻譯作品。
(4) 稿件字數以 Microsoft word 軟體之字數統計為準。
(5) 收稿後恕不接受修改要求。
(6) 文學作品請以 A4 尺寸大小橫式書寫,行距為單行間距,字體大小 12pt,新細明體。攝影作品請繳交全幅電子檔,並說明創作
(7) 獎勵方式:
a.文學類(包含新詩組、散文組),每類別設首獎一名、優等一名及佳作一名等獎項。得獎者獲獎狀乙張與獎金。 獎金如下:
(a)首獎新台幣 6000 元,(b)優等 3000 元,(c)佳作 1500 元。
b.攝影類,設首獎一名,佳作五名。
c.教職員類,設首獎一名、優等一名及佳作一名等獎項。得獎者或獎狀乙張以及精美獎品。

5. 收件處:
(1) 電子檔請以「投稿楓林文學獎_OO 組」為「信件主旨」,寄至 hty@tmu.edu.tw (許先生)
(2) 紙本請於封面註明參賽類別、系級、姓名、學號及連絡方式,繳交至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杏春樓 4 樓許先生)。
主辦單位:臺北醫學大學人文藝術中心、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