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醫通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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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藝術中心】臺北醫學大學2021校園攝影獎徵件

  • 2021-10-16
  • 北醫通識中心
臺北醫學大學
2021校園攝影獎
徵件辦法
一、主旨
為持續推動校園藝文風氣,展現本校深化人文關懷與美學教育之成果,並培養教職員生以影像創新敘事、關照自我與生活環境、探索世界之態度與品味。


二、主辦單位
臺北醫學大學

三、執行單位
臺北醫學大學 人文藝術中心
臺北醫學大學 校史室

四、參賽資格
1. 臺北醫學大學全體教職員生(包含一校六院)。
2. 限以個人方式參賽,不限參賽件數,惟每人每組 於首獎、優等 、佳作中限得一個獎項(以最高獎項為主),入選獎不在此限。

五、徵件類別
1.人文風情組:以臺北醫學大學、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市立萬芳醫院、部立雙和醫院、臺北癌症中心、臺北神經醫學中心、新國民醫院之人物、生活、文化為內容之作品。
2.建築景觀組:以臺北醫學大學、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市立萬芳醫院、部立雙和醫院、臺北癌症中心(蔡萬才癌症大樓)、臺北神經醫學中心、新國民醫院之建築、建物、雕塑裝置、園藝造景等景觀為內容之作品,得視構圖所須而包含其他周邊建築、建物

六、作品規範
1.參賽作品需為數位檔案。
2.所有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
3.參賽作品檔案須調整至10M以下,須為JPG或JPEG格式,至少2,400*3,000像素長寬以上,直橫拍攝不拘。
4.參賽作品須附完整標題,能充分傳達拍攝照片時之情境。
5.除部分可接受之數位後製外,不採納加工後之攝影作品:
  (1)可接受的數位後製:作品得以就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並得以視請況進行裁切。評審可
     接受非剪輯的環景攝影作品。
  (2)不可接受的數位後製:不接受電腦剪輯(如
Photoshop等後製軟體所提供之濾鏡特效、液化功能、汙點修復、修補工具、
     增加圖樣等改變非原始構圖畫面之任何功能)、合成及高動態範圍影像(
HDR)。作品不得加框、留邊,不得附加內文、
     浮水印及署名。
 
主辦單位得全權判定加工攝影作品所採用的數位後製是否可接受。若參賽者未能於主辦單位提出要求後五日內自行提供符合上述規格之作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七、報名流程
1.請填寫線上報名表單,網址:https://reurl.cc/35XaRX
2.請填寫投稿聲明及同意書,請至線上報名表單之表單尾連結下載。
3.寄送作品檔案及
投稿聲明及同意書
  (1)收件信箱:fla@tmu.edu.tw
  (2)信件主旨:投稿校園攝影獎_□□□□組(作品標題)
  (3)附件檔名:a.校園攝影獎_□□□□組(作品標題)、b.投稿聲明及同意書(作品標題)
八、競賽流程
項目 日期時間
徵件期間 自本辦法公布日起至 2021年11月12日17:00止
評審及決選 2021年12月。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得獎者。
得獎作品展覽 2021年12月。地點待定。
九、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佔比
作品之攝影技巧與攝影品質 40%
作品之創意性 40%
作品之切題性(含參賽類別之切題性,以及作品標題之切題性) 20%
十、獎項及獎勵
「建築景觀組」及「人文風情組」分設:
  (一)首獎一名,獲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10,000元。
  (二)優等二名,各獲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5,000元。
  (三)佳作五名,各獲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2,000元。
  (四)另設入選廿名,不分組別,由評審視作品品質評選決定。得獎者各獲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1,000元。

本活動之獎勵不得要求更換、轉讓或折換其他獎品。獎項以主辦單位最後公布為準,如遇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因素,主辦單位得更換其他等值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需負責。
各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單次給付之獎金金額為新臺幣金金額為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之本國籍得獎者,需扣繳10%之代扣稅額;外籍人士或本年度於本國居留未滿183天者,無論獎勵金金額多寡,須依稅法負擔20%所得稅。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主辦單位為臺北醫學大學,以下簡稱「主辦單位」。
2.主辦單位有權於本次競賽期間,使用所有參賽作品作為宣傳活動之使用。
3.未能遵守或提供本說明之各項規定者,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得直接取消該作品之獲獎資格。
4.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行備份。
5.參賽者應詳閱並同意本說明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解釋修正之權利。
6.參賽作品如有使用已發表之文字、影像紀錄或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商標等)等,須由第三方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於競賽期間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改作、發行、公開播送等非營利目的之宣傳活動使用。
7.參賽者需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人。
8.參賽作品需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不得抄襲、借用、拷貝、仿冒。
9.參賽作品未經機關同意不得公開刊登發表,並須簽署投稿聲明及同意書(作品無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10.參賽作品如牽涉智慧財產權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11.得獎作品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情事,需退回獎狀與獎金並取消得獎資格。
12.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3.免責聲明:本次競賽之參賽者,皆於決定參賽時,同意對於任何因參加本次競賽及競賽相關活動,及因接受、使用、誤用、或持有競賽所得獎勵,而衍生之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均同意釋出、放棄、豁免主辦單位臺北醫學大學與其合作夥伴、附屬單位、子公司、廣告代理商、代理人、及其員工、董事和代表人所負之責任,並使之不因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而受有任何損害。
14.主辦單位不為以下情形承擔責任:任何人為操作或檔案傳送時造成的錯誤、疏漏、干擾、資料刪除或遺失、瑕疵或延遲;線路故障;參賽作品或報名資料遭竊、遭毀損或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或者報名資料遭竄改。主辦單位也不對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與提供商、電腦設備及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情形負責,且不因任何因網路或網站技術或連線、人為操作失誤,或以上多個因素綜合而導致之電子郵件訊息延遲收發狀況負責,包括因參與本競賽所受、上傳或下載本競賽相關文件所生或與之有關而對參賽者本人與相關人之電腦配備所造成之損害。

十二、徵件及競賽相關事項聯絡方式
聯絡人
臺北醫學大學人文藝術中心 簡漢昇先生
分機:2817 或 2816;email:
fla@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