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新生英文能力特殊抵免口試成績已匯入「教務學務系統-語言檢定」,
同學可至系統查詢,也可下載附件後,自行搜尋學號進行確認。
抵免說明:
- 通過抵免必修英文4學分者,將抵免「英文(一)」及「英文(二)」課程
- 通過抵免必修英文2學分者,將抵免「英文(一)」課程;並於本學期修讀「英文(二)」課程
- 口試成績未達抵免標準及未口試者,均屬未通過,不予抵免
注意事項:
- 通過抵免口試者,仍須於入學第一學年儘早提交檢定作為「英文能力認證」門檻
- 若未能於上述期限通過「英文能力認證」,將被安排修讀「大二英文」課程
- 「大二英文」課程未通過者,成績單將會如實呈現被當紀錄,且必須每學期重修直至通過
- 英語能力認證通過方式及修業對應參考法規請至語言中心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