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臺北醫學大學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轉入對應111、112學年度適用
✩ 重要說明 ✩
請詳閱轉入對應學年度之「臺北醫學大學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及相關規定,並於辦理期限內進行申請。
轉學新生憑英文能力辦理抵免分為「檢定證書抵免」及「境外或學測特殊抵免」兩類如下:一、 檢定證書抵免:於 113.09.03(含)前 取得檢定官方正式成績單/證書,且符合本校抵免條件之113學年度轉學新生。學測成績不得提交。
二、 境外或學測特殊抵免:英語為母語境外新生/學測達14級分且聽力A級分
※ 學生僅能擇一申請,若申請「檢定證書抵免」者,不予受理「境外或學測特殊抵免」。
✩ 檢定證書抵免申請資訊 ✩
申請條件:於 113.09.03(含)前 取得檢定官方正式成績單/證書,且符合本校抵免條件之113學年度轉學新生。(學測成績不得提交)申請方式:於公告時間內至教務學務系統「語言檢定」送出抵免申請
申請路徑:學校首頁→學生→個人資料→教務學務系統→教務系統→語言檢定→申請作業→申請抵免/語言認證
申請操作請參閱 https://lc.tmu.edu.tw/zh_tw/curriculum/course1_4
申請時間:113.08.31(六)09:00 - 113.09.04(三)12:00,期間24hr開放,逾期不受理。
補抵免申請時間:113.11.18(一)09:00 - 113.11.29(五)12:00,期間24hr開放,逾期不受理。
注意事項:
- 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須於應屆入學當年度辦理,逾期將無法申請;休學生請務必在休學前辦理,復學時無法再次申請。
- 語言中心將依據提出申請之檢定內容擇優判別是否符合「抵免必修英文課程2學分」、「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或「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及選修外語課程2學分」。
- 開學加退選後仍進行修讀取得成績之課程及申請通過停修之課程,皆無法辦理補抵免;欲辦理補抵免者,請於加退選結束前自行評估課程安排。
- 依據本校「學生抵免通識學分規則」於他校所修習之通識課程最高可抵14學分,詳細規範請逕自參閱相關內容。
- 不同抵免申請路徑之英文及外語課程後續修課規劃,可參閱 語言中心課程資訊。
- 申請抵免之檢定證書,將一併新增至語言檢定認證歷程。
抵免結果:
- 語言中心僅審查繳交資料是否符合抵免資格,最終抵免結果需視整體校內抵免規定判別。
- 最終抵免結果,請同學自行至教務學務系統「學分進度查詢」進行確認。
- 預計開學第一週開放查詢結果,實際時程須視各單位審查進度而定。
- 審查結果經核准後不得更改,未依規定如實填寫或上傳資料者,經查證屬實,已同意抵免之課程,得予以取消。
✩ 境外或學測特殊抵免申請資訊 ✩
申請條件擇一:- 以英語為母語或具有以英語為主要授課語言之高中文憑之境外生
- 「學科能力測驗英文考科」達14級分以上且於「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獲得A級分
申請時間:113.08.31(六)09:00 - 113.09.04(三)12:00,期間24hr開放,逾期不受理。
憑條件一「境外生相關資格」申請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7c8660516fdecd84
憑條件二「學測及英聽成績」申請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7c866050e1300efb
檢測日期:預計於 113.09.05(四) - 113.09.10(二) 由語言中心依報名且符合資格人數,安排英語口說考試,請預先保留時間。可進行口說考試之名單與場次資訊將於 113.09.04(三) 公告於語言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請務必自行查閱。
注意事項:
- 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須於應屆入學當年度辦理,逾期將無法申請;休學生請務必在休學前辦理,復學時無法再次申請。
- 依據本校「學生抵免通識學分規則」於他校所修習之通識課程最高可抵14學分,詳細規範請逕自參閱辦法內容。
- 檢測當天需攜帶「學生證」、「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擇一即可,須與申請填寫資料相符)供查核身分,未帶者禁止測驗。
- 未於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
- 已憑英文證書申請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者,不得參與本次特殊抵免。
- 不同抵免申請路徑之英文及外語課程後續修課規劃,可參閱語言中心課程資訊。
- 語言中心保留修改、終止、變更細節之權利。
如有疑問可洽詢語言中心 lc@tmu.edu.tw
02-27361661#2662 李小姐
02-27361661#2679 羅小姐